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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地区公共图书馆服务公约

发布日期:2010-07-07


公共图书馆是由政府拨款设立的公益性服务机构,它以继承文化、传递信息、支持公民的终身教育和休闲娱乐为己任。公共图书馆的宗旨是通过提供各种形式的资源与服务来满足个人和团体在终身教育、自主决策、文化发展和休闲娱乐等方面的需求。
    为了充分发挥图书馆的各项功能,方便公众使用公共图书馆,以期在参与“文化大省”建设和“文化名城”建设,特别是在增强地区文化凝聚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力、提升城市文化竞争力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特制定杭州地区公共图书馆服务公约如下:
    1、杭州地区所属市、区(县、市)公共图书馆利用本行业原有的各服务馆(站)和城市数字化网络架构,通过地区图书馆联盟的形式,在实行资源共建共享的基础上,以杭州图书馆为中心,区(县、市)图书馆为分中心,街道、乡镇以及社区和乡村服务点为基础,建立互通互联的四级公共图书馆服务平台,构筑地区图书馆资源服务与保障体系。
    2、杭州地区各公共图书馆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尊重并维护读者的隐私权,并有义务提醒读者尊重知识产权。
    3、杭州地区各公共图书馆将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国际图联《公共图书馆宣言》为准则,以《浙江省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为依据,同时把“读者满意是我们的追求”作为办馆理念,建设“无边界图书馆”作为远大目标。
    4、杭州地区各公共图书馆将充分尊重读者利用图书馆资源与服务的权利。为此,不以种族、国籍、年龄、性别、宗教信仰、语言、社会地位、教育程度等为条件向读者设置任何使用限制,保障读者免费利用图书馆基本服务的权利。
    5、杭州地区各公共图书馆从业人员应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参加各类培训和继续教育,以进一步提高为读者服务的水平。
    6、杭州地区各公共图书馆应严格遵守行业道德,并应积极要求其工作人员恪守《中国图书馆员职业道德准则(试行)》,为读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7、杭州地区各公共图书馆应在便利于读者广泛使用的前提下,把数字资源与传统文献并重作为馆藏建设方向,在收集综合性与普及性文献的同时,注重地方文献、特色文献等珍贵文献的保护与建设。
    8、杭州地区各公共图书馆承诺为读者利用文献资料创造良好、便捷的条件,包括提供开架借阅、计算机检索、原则上免费的知识导航和参考咨询服务。
    9、杭州地区各公共图书馆承诺开放时间每周应不少于56小时,少儿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8小时,咨询回复应不超过24小时。
    10、杭州地区各公共图书馆将紧跟时代的步伐,及时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手段为读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11、杭州地区各公共图书馆将积极创造条件,为读者营造舒适、愉悦、安全的学习、娱乐环境。
    12、杭州地区各公共图书馆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各类培训班、人文讲座等,以便读者更好地发挥自己的创造力,同时,为读者自修和进行继续教育提供方便。
    13、杭州地区各公共图书馆将通过举办各类型专题展览和读者活动,使读者有接触各种表演艺术、文化展示的机会,增强图书馆的凝聚力。
    14、杭州地区各公共图书馆须加强与国内外及区域间同类型机构和相关机构的合作,以促进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支持多样性文化的和谐共存,向读者提供更丰富的资讯服务。
    15、杭州地区各公共图书馆在正确使用好政府拨款的同时,还应培养人们对社会公益文化的扶持意识,接受并鼓励个人、机构和社会组织向杭州市公共图书馆事业基金会捐赠资金、文献及其它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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